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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炒股配资 伯特利: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 发布日期:2024-11-15 22:59 点击次数:96
一同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2018年经济增速为2.9%怎么炒股配资,为2015年以来最高,但略低于特朗普政府设定的3%的年度目标。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Bethel Automotive Safety Systems Co.,Ltd.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 1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十月 发行人声明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专业顾问。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 过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伯特利”或 “发行人”)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 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 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280,200.00 万 元 ( 含 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 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 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 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 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完成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 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 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 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式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 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 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 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 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 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转股价格修正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票登记 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数量确定方式 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 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该余额 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 的相关内容)。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 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 值上浮一定比例(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 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本次发 行时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 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 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前述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 条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 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 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 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若可转债持有人在当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 附加回售申报的,则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 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 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 商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 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 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 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 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 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 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 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 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1)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 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 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 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 确定性;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 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200.00 万 元(含 280,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年产 60 万套电子机械制动(EMB)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8,064.75 18,821.80 年产 100 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 50,000.00 22,645.00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年产 100 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建设项目 26,431.00 22,614.00 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 35,000.00 31,091.00 墨西哥年产 720 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 200 万件制动钳项 目 补充流动资金 81,953.30 81,953.30 合计 336,949.05 280,200.00 注:“墨西哥年产 720 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 200 万件制动钳项目”投资总额 16,500 万 美元,人民币汇率按照 1 美元=7 元人民币计算。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九)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 董事会确定。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方案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伯特利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伯特利 2021 年度、 本预案中,报告期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6 月。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0,480.96 233,954.42 228,695.82 207,642.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470.34 21,464.27 40,069.81 52,477.48 应收票据 48,276.02 29,754.07 - 12,150.10 应收账款 263,487.52 234,858.49 193,883.44 99,306.15 应收款项融资 59,969.65 130,043.11 81,150.21 73,945.63 预付款项 7,353.07 3,069.71 5,574.58 1,717.84 其他应收款 1,924.58 1,249.43 1,411.47 1,299.59 存货 110,324.57 103,707.75 89,902.83 42,511.36 其他流动资产 11,808.67 13,737.71 7,770.70 4,655.25 流动资产合计 760,095.38 771,838.96 648,458.85 495,706.06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693.14 6,023.14 6,585.24 8,819.01 投资性房地产 479.07 493.59 689.50 - 固定资产 219,210.58 217,714.66 141,473.29 85,756.84 在建工程 47,098.30 42,078.84 30,306.04 14,023.42 使用权资产 355.47 466.91 668.90 273.13 无形资产 15,028.22 15,493.23 13,614.52 6,884.86 项目 商誉 182.14 182.14 182.14 182.14 长期待摊费用 48.96 40.37 51.57 5.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92.48 6,116.26 9,428.19 6,939.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247.15 14,226.73 13,172.77 6,627.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2,835.51 302,835.86 216,172.17 129,511.73 资产总计 1,072,930.88 1,074,674.82 864,631.02 625,217.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3,420.51 28,420.34 - 13,039.28 应付票据 147,294.65 168,664.15 126,421.19 58,786.04 应付账款 181,786.72 195,084.65 150,798.05 75,967.09 合同负债 2,557.72 917.25 1,825.43 488.44 应付职工薪酬 13,862.77 14,815.54 11,356.57 7,139.88 应交税费 6,146.06 8,726.26 2,779.82 3,928.18 其他应付款 6,469.69 6,320.54 11,393.37 4,549.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326.94 100.42 236.47 11,286.58 流动负债合计 392,116.67 423,294.93 305,055.19 177,330.8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939.00 5,939.00 - - 应付债券 - - 66,540.01 75,473.66 租赁负债 109.27 237.84 551.76 128.02 预计负债 11,442.28 10,380.63 8,217.80 5,379.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50.06 2,210.69 7,515.14 4,045.19 递延收益 17,700.41 15,082.09 13,684.73 11,673.3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149.00 12,149.00 6,383.00 1,633.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490.03 45,999.24 102,892.45 98,333.01 负债合计 441,606.70 469,294.17 407,947.64 275,663.8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0,654.58 43,325.15 41,182.70 40,844.60 资本公积 155,019.51 171,760.96 94,249.08 80,847.61 减:库存股 5,559.43 4,532.61 8,232.31 2,938.28 其他综合收益 762.83 6,075.07 5,019.18 4,967.72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 - 13,646.67 15,767.56 专项储备 3,629.86 3,286.67 2,599.57 2,118.04 盈余公积 21,662.58 21,662.58 20,591.35 20,224.61 未分配利润 357,148.13 326,133.28 252,014.18 187,722.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8,006.14 37,669.55 35,612.9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1,324.19 605,380.64 456,683.38 349,553.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72,930.88 1,074,674.82 864,631.02 625,217.7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97,088.73 747,378.27 553,914.86 349,228.31 其中:营业收入 397,088.73 747,378.27 553,914.86 349,228.31 二、营业总成本 350,579.08 649,988.92 484,980.60 300,903.48 其中:营业成本 313,269.54 578,705.93 429,618.90 264,764.25 税金及附加 1,799.51 4,122.73 3,032.06 2,368.51 销售费用 4,034.00 8,352.45 5,857.58 2,822.54 管理费用 10,114.49 17,494.90 12,672.11 8,243.22 研发费用 24,314.05 44,978.09 37,805.00 23,925.61 财务费用 -2,952.51 -3,665.17 -4,005.05 -1,220.65 其中:利息费用 527.43 3,006.08 3,634.31 3,499.09 利息收入 3,108.39 6,547.67 6,295.67 5,576.52 加:其他收益 10,042.46 9,563.37 9,699.51 9,506.2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435.24 -815.09 661.00 -309.6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37.55 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47.35 -43.12 -12.06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2,818.78 -3,876.20 -4,327.51 -971.17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248.21 -491.86 23.95 945.13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2.55 316.22 1,614.63 199.42 减:营业外支出 159.53 165.38 135.40 32.0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814.54 10,625.89 6,192.72 4,873.2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号填列) - - - 0.82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312.24 1,055.89 51.45 3,250.65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 -5,312.24 1,055.89 51.45 3,250.65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95.22 -802.20 3,320.29 综合收益 -5,312.24 360.67 853.65 -69.64 合收益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 - - -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0,769.21 92,125.77 70,152.25 56,000.0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49,122.30 622,532.84 504,963.53 388,797.11 收到的税费返还 6,037.41 11,982.66 11,655.76 4,611.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51.58 14,589.00 22,108.36 7,590.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5,211.29 649,104.50 538,727.65 400,998.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7,226.28 464,959.47 365,263.06 292,164.6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4,950.06 72,071.45 52,335.18 28,551.2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679.81 26,166.34 21,118.60 20,667.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09.26 18,073.94 21,557.25 16,304.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5,965.41 581,271.19 460,274.09 357,68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245.87 67,833.31 78,453.56 43,311.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8,699.62 58,704.50 34,458.24 9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89.03 1,121.63 1,094.95 343.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319.77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6.47 2,253.96 8,217.90 3,211.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74.47 62,097.69 44,087.58 4,937.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549.60 36,934.48 4,340.75 65,326.0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6,059.16 13,133.23 249.64 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538.95 146,240.86 78,256.85 93,947.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64.48 -84,143.17 -34,169.26 -89,009.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6.50 8,65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136.50 8,650.00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 34,339.00 10,442.49 13,033.0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7.70 1,160.22 101,034.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 36,703.20 20,252.71 114,067.7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8.50 26,475.57 800.00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10,000.00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0.22 5,528.86 7,554.22 195.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406.83 20,495.94 49,606.89 6,472.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6.83 16,207.26 -29,354.18 107,594.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52.33 613.02 14,613.63 61,620.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6,987.92 216,374.90 201,761.28 140,140.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8,840.25 216,987.92 216,374.90 201,761.28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WBTL DE SALTILLO, S. DE R.L. DE C.V. (芜湖伯特利墨西哥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年 9 月注销 有威海伯特利 49%股权和威海萨伯 51%股权。收购完成后,威海伯特利及威海 萨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1 年 9 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威海萨伯 已注销。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无。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WBTL SINGAPORE PTE.LTD.(芜湖伯特 伯特利新加坡公 利新加坡公司) 司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3]65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损 股) 益前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损 股) 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注:2024 年 1-6 月数据未经年化。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94 1.82 2.13 2.80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速动比率(倍) 1.66 1.58 1.83 2.56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16% 43.67% 47.18% 44.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65% 40.66% 47.46% 45.2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59 3.49 3.78 3.45 存货周转率(次/年) 2.93 5.98 6.49 7.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股净资产(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0 0.01 0.35 1.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注 1: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注 2: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注 3:2024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数据未年化处理。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的构成及分析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760,095.38 70.84% 771,838.96 71.82% 648,458.85 75.00% 495,706.06 79.29% 非流动资产 312,835.51 29.16% 302,835.86 28.18% 216,172.17 25.00% 129,511.73 20.71% 合计 1,072,930.88 100.00% 1,074,674.82 100.00% 864,631.02 100.00% 625,217.79 100.00% 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的资产总额 分别为 625,217.79 万元、864,631.02 万元、1,074,674.82 万元及 1,072,930.88 万 元,公司资产规模总体呈增加趋势。2022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21 年末增长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22 年末增长 24.29%,主要系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和固定资产等增加所致。2024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23 年末减少 0.16%, 主要系公司进行股份回购以及实施 2023 年度现金分红所致。 (2)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分析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40,480.96 31.64% 233,954.42 30.31% 228,695.82 35.27% 207,642.64 41.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470.34 2.17% 21,464.27 2.78% 40,069.81 6.18% 52,477.48 10.59% 应收票据 48,276.02 6.35% 29,754.07 3.85% - - 12,150.10 2.45% 应收账款 263,487.52 34.67% 234,858.49 30.43% 193,883.44 29.90% 99,306.15 20.03% 应收款项融资 59,969.65 7.89% 130,043.11 16.85% 81,150.21 12.51% 73,945.63 14.92% 预付款项 7,353.07 0.97% 3,069.71 0.40% 5,574.58 0.86% 1,717.84 0.35% 其他应收款 1,924.58 0.25% 1,249.43 0.16% 1,411.47 0.22% 1,299.59 0.26% 存货 110,324.57 14.51% 103,707.75 13.44% 89,902.83 13.86% 42,511.36 8.58% 其他流动资产 11,808.67 1.55% 13,737.71 1.78% 7,770.70 1.20% 4,655.25 0.94% 流动资产合计 760,095.38 100.00% 771,838.96 100.00% 648,458.85 100.00% 495,706.06 100.00% 公司的流动资产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 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其中货币资 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的占比较高。 (3)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分析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693.14 1.82% 6,023.14 1.99% 6,585.24 3.05% 8,819.01 6.81% 投资性房地产 479.07 0.15% 493.59 0.16% 689.50 0.32% - - 固定资产 219,210.58 70.07% 217,714.66 71.89% 141,473.29 65.44% 85,756.84 66.22% 在建工程 47,098.30 15.06% 42,078.84 13.89% 30,306.04 14.02% 14,023.42 10.83% 使用权资产 355.47 0.11% 466.91 0.15% 668.90 0.31% 273.13 0.21% 无形资产 15,028.22 4.80% 15,493.23 5.12% 13,614.52 6.30% 6,884.86 5.32% 商誉 182.14 0.06% 182.14 0.06% 182.14 0.08% 182.14 0.14% 长期待摊费用 48.96 0.02% 40.37 0.01% 51.57 0.02% 5.21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92.48 1.76% 6,116.26 2.02% 9,428.19 4.36% 6,939.83 5.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247.15 6.15% 14,226.73 4.70% 13,172.77 6.09% 6,627.29 5.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2,835.51 100.00% 302,835.86 100.00% 216,172.17 100.00% 129,511.73 100.00%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 非流动资产组成,其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1)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392,116.67 88.79% 423,294.93 90.20% 305,055.19 74.78% 177,330.82 64.33% 非流动负债 49,490.03 11.21% 45,999.24 9.80% 102,892.45 25.22% 98,333.01 35.67% 负债总计 441,606.70 100.00% 469,294.17 100.00% 407,947.64 100.00% 275,663.83 100.00% 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 别为 275,663.83 万元、407,947.64 万元、469,294.17 万元和 441,606.70 万元,整 体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负债总额相应增加。 (2)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3,420.51 8.52% 28,420.34 6.71% - - 13,039.28 7.35% 应付票据 147,294.65 37.56% 168,664.15 39.85% 126,421.19 41.44% 58,786.04 33.15% 应付账款 181,786.72 46.36% 195,084.65 46.09% 150,798.05 49.43% 75,967.09 42.84% 合同负债 2,557.72 0.65% 917.25 0.22% 1,825.43 0.60% 488.44 0.28% 应付职工薪酬 13,862.77 3.54% 14,815.54 3.50% 11,356.57 3.72% 7,139.88 4.03% 应交税费 6,146.06 1.57% 8,726.26 2.06% 2,779.82 0.91% 3,928.18 2.22% 其他应付款 6,469.69 1.65% 6,320.54 1.49% 11,393.37 3.73% 4,549.92 2.57%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26.94 0.08% 100.42 0.02% 236.47 0.08% 11,286.58 6.36% 流动负债合计 392,116.67 100.00% 423,294.93 100.00% 305,055.19 100.00% 177,330.82 100.00% 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 别为 177,330.82 万元、305,055.19 万元、423,294.93 万元和 392,116.67 万元,主 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构成。最近三年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呈 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公司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经 营性流动负债金额同步增长所致。 (3)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5,939.00 12.00% 5,939.00 12.91% - - - - 应付债券 - 0.00% - - 66,540.01 64.67% 75,473.66 76.75% 租赁负债 109.27 0.22% 237.84 0.52% 551.76 0.54% 128.02 0.13% 预计负债 11,442.28 23.12% 10,380.63 22.57% 8,217.80 7.99% 5,379.83 5.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50.06 4.34% 2,210.69 4.81% 7,515.14 7.30% 4,045.19 4.11% 递延收益 17,700.41 35.77% 15,082.09 32.79% 13,684.73 13.30% 11,673.31 11.87%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149.00 24.55% 12,149.00 26.41% 6,383.00 6.20% 1,633.00 1.66%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490.03 100.00% 45,999.24 100.00% 102,892.45 100.00% 98,333.01 100.00% 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 分别为 98,333.01 万元、102,892.45 万元、45,999.24 万元和 49,490.03 万元,主 要由应付债券、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和长 期借款构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偿债及营运能力分析如下: (1)资产负债率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合并)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合并报表层面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44.09%、47.18%、43.67%及 41.16%,整体较为稳定。公司在 发展过程中依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及资金充裕水平而适当调整各期借贷规 模,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倍) 速动比率 (倍) 注: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 别为 2.80 倍、2.13 倍、1.82 倍及 1.94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2.56 倍、1.83 倍、 降趋势,主要系公司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加大新建生产线投入,导致在建工程 和固定资产增加,同时 2022 年收购浙江万达后固定资产增加,使得资产结构中 非流动资产占比提升、流动资产占比下降;但公司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占比 在报告期内随业务发展呈上升趋势。整体来看,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 较高的水平。 (3)主要资产周转指标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59 3.49 3.78 3.45 存货周转率(次/年) 2.93 5.98 6.49 7.09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长,于各期末加大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储备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97,088.73 747,378.27 553,914.86 349,228.31 营业总成本 350,579.08 649,988.92 484,980.60 300,903.48 营业利润 53,002.96 101,544.94 74,814.28 57,455.28 利润总额 52,895.99 101,695.78 76,293.52 57,622.64 净利润 46,081.45 91,069.88 70,100.80 52,749.3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为 349,228.31 万元、553,914.86 万元、747,378.27 万元及 397,088.73 万元。公司 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50,452.61 万元、69,880.73 万元、89,149.81 万元及 45,744.8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快速增长。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200.00 万 元(含 280,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年产 60 万套电子机械制动(EMB)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8,064.75 18,821.80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年产 100 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 50,000.00 22,645.00 年产 100 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建设项目 26,431.00 22,614.00 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 35,000.00 31,091.00 墨西哥年产 720 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 200 万件制动钳项 目 补充流动资金 81,953.30 81,953.30 合计 336,949.05 280,200.00 注:“墨西哥年产 720 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 200 万件制动钳项目”投资总额 16,500 万 美元,人民币汇率按照 1 美元=7 元人民币计算。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 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尤其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 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 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情况下,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并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不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时, 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 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 意见。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 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已 经或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 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 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 计派发现金红利 50,452.87 万元1。 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 计派发现金红利 13,959.49 万元。此外,公司于 2022 年累计回购股份 1,000,086 股,使用资金总额 7,327.55 万元2。 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取本 公司盈余公积后,以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433,235,7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4,730.01 万元(含 税)。 公司 2021 年-2023 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4,730.01 13,959.49 5,221.9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7,327.55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金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含其他方式) 41,238.95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净利润 69,824.7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含其他方式)/最近 三年年均可分配净利润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含其他方式)共计 41,238.95 万 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59.06%,公司的现金分红符合中国证 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 号)、《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7]427 号),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海关失信企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 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 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 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相关资讯